我的脑力无限进化 - 第三十章 数学也是法?
“不对,不是预测了未来,而是,算到了未来。”
林夜很快就明白其中的问题。
是数学!
无障扫描让他可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查看周围正在发生的一切,但却无法发现预测未来。
通过数学计算,可以根据正在发生的事情推导出即將发生的事情,故而潜意识里会提前做出判断。
譬如刚刚,那个女生的水杯已经快要从背包里掉出来,隨著她走路的振动频率,再加上前进速度,水杯的预测掉落轨跡...林夜就可以推断出水杯掉落的准確位置。
以后与人作战,或者是其他方面,都可以运用到这些东西。
“这和超能力有什么区別?”
林夜有些哭笑不得。
感情即便是没有大雾,没有异能进化,有些人也和掌握了超凡力量相差无几啊。
不对...
林夜忽然间想到一个问题。
如果说数学也是法的话,那古武也算是一种法,医术也算是一种法...
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应该属於『法』的范畴,这些『法』的源头是什么?
仅仅只是单纯的人通过思考创造出来?
还是说...就像异能进化者一样,是本身就存在於脑海中的遗传记忆?
所谓学习,其实未必是从『未知』学成『已知』,而是唤醒『已知』?
那人类在远古时期,是什么样的存在?
人,真的是『人』?
还是另一种种族?
大雾到底是突变?还是...復甦?
林夜揉了揉眉心。
“感觉这个世界越来越神秘了。”
这大概就是了解的越多,才发现自己的知识越浅薄的道理吧?
“咕嚕嚕...”
一天一夜没有吃饭,林夜的肚子也开始咕嚕嚕叫起来。
高浓缩能量药剂已经被他用光了,先回宿舍弄点异兽肉吃再说。
不过这也不是长久之计,异兽肉毕竟数量有限。
他倒是可以去山里狩猎,问题是异兽虽然比异能进化者多,可分散太广了,他也不能天天跑去打猎,那不成野人了?
豢养计划和种植计划都需要人脉和资源,是时候把招收人才进一步提上日程了。
“以我目前的精神数值,可以生成十个精神烙印,用作小麻雀试验的已经取消,但薛飞需要加上一个,下一个...陆景云,希望你能把握住机会。”
...
时间转眼来到晚上。
宿舍里的陆景云,早已经喝得烂醉如泥。
他的眼眶通红,眼神里写满了绝望。
生在大家族,既是一种幸福,也是一种诅咒。
幸福的是衣食无忧,还能享受別人一辈子都无法触及的好处。
诅咒就是当家族需要你的时候,你就要为家族献身!
陆家的子孙太多了,他也不是爷爷最爱的孙子,所以当爷爷需要资金的时候,他就成了那个『献祭』的礼品。
如果是一个正常的女人也就罢了,哪怕对方长相只有六七分,他也认了。
可偏偏是刘思媛。
这倒不是说刘思媛是个丑比,实际上,她是个標准的大美女。
肤白貌美,身材更是一等一的漂亮。
但是,只要是在他们这个圈子里的都知道,刘思媛,是个贱货!
很贱!
她在国內就喜欢谈男朋友,还曾经墮过胎,后来到了国外,换男朋友简直像换衣服一样简单。
什么黑的白的黄的...
他可是学化学的啊,这么多顏色搅在一起,就算是任何一种化学实验都得引发大爆炸!
以后他將会成为整个圈子里嘲笑的对象。
他完了,他的努力,他的一切全都成了虚无,为一个婊子陪葬的虚无...
至於想要离开家族...这是不可能的。
普通人说离家出走也就离家出走了,那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也是普通人,根本没办法找到他。
陆家的人脉这么广,想找他简直易如反掌。
他倒是可以去大山里,但让他一个高知识分子去山里做野人,那还不如死了算了。
他倒是也想过死,但是母亲怎么办?母亲一定会伤心死的...
他太累了,酒意混合著疲惫,將他的眼皮拉了下来,让他进入了梦境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迷迷糊糊中,陆景云缓缓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依旧身处宿舍。
“天怎么还没亮?”
他有些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,昨晚自己喝酒喝到后半夜,再加上酒醉,起码也得睡到下午才是,难道自己睡到了第二天晚上?
这个时候,他眼角余光瞥见了什么,忽地惊坐起来,满脸戒备地看著对面室友的床铺。
那里,坐著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,模样普通,一双眼睛却仿佛能看穿一切。
“你是谁?你是怎么进来的?”
对方淡然一笑。
“不必惊慌,这是在你的梦里。”
“我...我的梦里?”
陆景云瞪大眼睛,满脸不可置信。
“对。”
黑衣人正是林夜,入侵梦境,也是他刚刚研究出来的精神沟通新玩法。
“这不可能!你到底是谁?”
林夜没有过多解释,只是手指微动,面前顿时出现一把飞刀,弹指一射,飞刀化作一道流光瞬间洞穿陆景云的身体。
“啊——!”
陆景云发出一声惨叫,但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身体没有任何损伤。
“这...这真是我的梦?”
他的语气有些颤抖,这已经完全顛覆了他的认知。
“我已经说过了。”
“那你又是谁?”
“你不用知道我是谁,你只需要知道,我可以改变你的人生。
我可以让你摆脱陆家的控制,我也可以让你继续在你喜欢的化学继续走下去,我更可以让你扬名世界。
而你所需要做的,只是臣服...”
林夜话还没有说完,陆景云便噗通一声跪倒在地。
“我愿意!”
林夜:“???”
对方的滑跪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。
不过一想到自己查看对方的那些记忆,他就明白了。
陆景云有很严重的精神洁癖,可还要被逼著迎娶一个婊子,这比杀了他还难受,他顾忌母亲又不能自杀。
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不想死,他想活,想快快乐乐,好好的活!
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臣服。
不得不说,这些大家族教育出来的人才简直就是人才中的人才,能很清晰地看清楚怎么做才符合自己的利益。
起码比一些死要面子的犟种强多了。
添加书签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